| 昆明市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稳步推进 |
昆明市的就业、再就业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及省劳动保障厅的帮助、支持下,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审时度势,经过艰苦不懈地努力,1996年至2003年8月底,已累计分流安置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15.2万名,安置率达到了90%;全市在中心并签定了协议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100%得到保障。其主要有:一是抓组织机构建设,构建再就业工作责任体系。为了保证再就业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市委、市政府把再就业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不断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形成了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劳动保障部门牵头,各级各有关部门参加,全社会共同支持,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再就业工作机制。今年8月底,已完成市政府在年初人代会上向全市人民承诺的帮助1万名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目标任务的8000余人,占应完成数的80%。二是抓政策制定,构建再就业政策扶持体系。去年以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先后出台了《昆明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实施办法》、《关于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关于加快推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昆明市关于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政策规定;劳动保障部门制定了相关落实措施和办法,并在扶持对象、范围、再就业资金预算安排、《再就业优惠证》发放、使用和管理等方面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初步形成了促进再就业工作的政策体系。三是抓资金筹集,构建再就业物质保障体系。始终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宁可少上几个建设项目,也要优先保障再就业所需资金”的要求,坚持“三三制”的筹集原则,累计筹集再就业资金8.28亿元,其中,市财政安排再就业资金6300万元,确保了再就业工作的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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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3/1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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