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首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普惠制” |
从4月1日起,北京市大兴区的24.6万名农民将率先拥有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府补贴帐户。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农保司有关负责人认为,这种以个人帐户为主、社会统筹为辅的筹资模式,开创了全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普惠制”的先例。
大兴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由政府组织引导、农民自愿参加,筹资模式以个人缴费为主,区政府每年出资1500万元予以补贴,有条件的村还可予以补助。凡大兴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农业户口的各类人员和具有小城镇户口但仍从事农业生产劳动的人员均可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府为符合参保条件的所有人员建立农村社会养老政府补贴帐户,使参保人员人人受益。缴费标准按领取标准测算,原则上最低缴费标准以预期领取的养老金不低于本区当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20%确定。
根据大兴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行办法,保险费采取按季、按年或趸缴方式缴纳。除用村集体土地等资产变现收益一次性给村民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入保年龄不限外,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年龄以参加生产劳动为起点,一般为16至60周岁。养老金领取一般从年满60周岁的次月开始,直至身故,对因病或因残丧失劳动能力的被保险人,领取养老金的年龄可提前到50周岁。
试行办法规定,按照年龄大的多补、年龄小的少补的原则,由区政府分年龄段给予每名参保农民每年20元至60元不等的补贴。有条件的村镇还可对参保农民另行补贴。在试行办法实施当年、次年和第三年,对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并达到规定最低缴费标准的,按应享受补贴标准一次性给予政府补贴100%、60%和30%数额的奖励,并全部计入个人帐户。
大兴区区长王惠民说,老有所养是农民最关心的问题之一,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提高农民生活水平的重大举措。去年5月,大兴区有关部门对不同类型的201个农户进行了问卷调查,有71%的被调查对象认为农村养老方式应由家庭养老逐步向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过渡。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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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04/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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