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为重点,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继续做好扩面征缴工作,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加强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工作,进一步完善各项社会保险制度。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扩大做实个人账户试点,研究制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基金投资管理运营办法;研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加快提高统筹层次;进一步发展企业年金。研究探索完善城镇医疗保障体系的意见,将医疗保险覆盖面逐步扩大到城镇居民。在东部地区开展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用于促进就业的试点工作。继续贯彻《工伤保险条例》,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政策标准体系,加快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同时推进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试点。进一步加快生育保险制度建设,完善生育保险医疗服务等项办法。研究制定进城务工人员社会保障政策,继续指导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同时,抓住国民经济较快发展的良好机遇,进一步加大社会保险费征缴力度,努力做到应收尽收,保持社会保险基金持续增长。2006年,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及基金征缴收入分别达到1.85亿人、1.5亿人、1.08亿人、9000万人、5600万人和4900亿元、1425亿元、310亿元、105亿元和5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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