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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劳动法》颁布施行十年来,在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促进社会保障体制改革,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多种所有制经济的并存和共同发展,使劳动关系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在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方面也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难以运用现行《劳动法》进行规范和处理。特别是《劳动法》关于工资保障的规定偏弱,对克扣、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设定较轻,惩处规定偏软,使这些违法行为难以得到有力打击。因此,《劳动法》急需修改。
一、修改《工资法》第五章的工资条款
二、《劳动法》及配套规章中对工资的某些规定不尽合理,需要修改完善
三、《劳动法》对工资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设定较轻,而且在执行中查处不力
四、劳动者的工资收入权要靠完善工资立法来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