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竞,男,大学文化,1983年毕业于南开大学中文系,同年获文学学士学位,副研究员。 历任劳动人事部机关党委人事处、人事教育司干部培训处科员、副处长;劳动部培训司干部培训处、职工培训处副处长;劳动部培训司综合处处长;劳动部职业技能开发司综合办公室主任;劳动部职业技能开发司副司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副主任;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劳动保障科学研究院副院长。 长期从事职业教育培训、人力资源开发、社会保障、劳动保障标准化等方面的管理和研究工作。承担了大量成人教育和职业教育、职业培训、职业资格认证等方面的专业技术工作。主持或参与了大量的国家有关成人教育、职业技术教育、人力资源开发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调查、研究和制定工作。其中主要包括:参与制定了《劳动法》、《职业教育法》、国务院《社会力量办学条例》等法律法规;参与起草了国务院《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亲自主持或参与制定了劳动部《关于印发〈劳动部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时期劳动体制改革总体设想〉的通知》、劳动部《关于颁发〈职业技能鉴定规定〉的通知》、劳动部、人事部《关于颁发〈职业资格证书规定〉的通知》、劳动部《关于实行职业技能鉴定社会化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劳动部《关于印发〈职业培训实体管理规定〉的通知》、劳动部、总参谋部《关于颁布〈中国人民解放军技术兵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劳动部《关于贯彻〈职业教育法〉的通知》、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等七部门《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的通知》、劳动部、国家经贸委《关于印发〈企业职工培训规定〉的通知》、劳动部《关于印发〈技工学校“九五”时期改革与发展实施计划〉的通知》、劳动部《关于印发〈国家重点技工学校标准〉(修订)的通知》、劳动部《关于进行劳动预备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劳动部《关于做好技工学校和就业训练中心及其他职业培训机构教师上岗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劳动部《关于贯彻落实〈社会力量办学条例〉的通知》、劳动部《关于进一步推行职业资格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教委、国家经贸委、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实施〈职业教育法〉加快发展职业教育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劳动部《关于建立和实施名师带徒制度的通知》等一系列重要文件。 主持或参与制定了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国家职业分类、国家职业标准、高技能人才表彰、技能竞赛、学徒制度改革、劳动预备制度、创业培训、再就业培训、“三年千万”再就业培训计划、综合职业培训基地和集团化建设、技工学校改革、师资队伍建设、劳动人事系统干部培训等重要政策、规划。 多次参与起草党中央、国务院和部领导的重要讲话和文章。 参加了国家社科基金“八五”重点课题《我国人力资源开发与就业》、全国教育科学“八五”国家重点课题《中国职教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等课题的研究。主持部级重点课题《市场经济体制下我国职业培训的构想与对策》、《面向21世纪技工学校发展战略研究》。近年先后主持了部级课题《劳动和社会保障标准体系建设研究》、策划并参加了部级课题《技工院校新专业设置预测模型研究》、《劳动仲裁员资格和职业等级制度研究》、《农民工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研究》、《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配套政策措施研究》、《人力资源市场职业能力测评工具研究》;主持研究了横向课题《技工学校资源管理智能化业务平台研究》、《太仓市城乡统筹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研究》、《国有困难企业 退休人员医疗保险现状及对策研究》、《太仓市人力资源市场职业能力测评工具研究》、《无锡市提升社会保险经办能力研究》、《太仓市城乡统筹劳动保障公共服务均等化研究》;参与研究了《成都市统筹城乡劳动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研究》;主持制定了《呼叫服务员国家职业标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实施)。 先后主编并出版了《保障与民生》(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国有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险现状及对策研究》(原子能出版社)、《劳动保障纠纷典型案例评析》(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工伤保险条例导读及案例》(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呼叫服务员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一、二、三、四、五册)》;参加编写并出版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劳动管理》(检察出版社)、《我国人力资源开发与就业》(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组织编写了《职业技能开发实用手册(一、二册)》(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学习贯彻〈职业教育法〉问题解答》(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企业劳动管理岗位专业培训试用教材》(一套)、《劳动人事干部专修科试用教材》(一套)等。 先后在《工人日报》、《中国劳动保障报》、《新华社内参》、《参考消息》、《半月谈》、《中国培训》、《职业技术教育》、《职业技术培训》、《职业教育研究》、《教育与职业》等杂志上发表理论文章数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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