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坚持统筹兼顾的根本方法,就是要“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重大关系,统筹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在五个统筹发展中,统筹城乡发展放在了第一位。 从经济发展的角度看,按照党的十七大的要求,统筹城乡发展,首先要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和龙头企业发展。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发挥亿万农民建设新农村的主体作用。 针对农村存在上亿农业富余劳动力的状况,从就业的角度看,则必须走统筹城乡就业的道路。统筹城乡就业,就是从我国经济社会城乡协调发展的大局出发,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贯彻以人为本的要求,在搞好城镇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基础上,大力推进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就业,从体制、政策和工作体系入手,建设城乡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 统筹城乡就业已经从法律的高度明确为国家政策。即将实行的《就业促进法》第二十条规定,“国家实行城乡统筹的就业政策,建立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引导农业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就业。”因此,从就业政策和制度的角度观察,统筹城乡就业的政策和制度关键在于建立“三个体系,两个制度”。这“三个体系”是: 第一,建立健全管理城乡就业的组织体系,统筹规划和管理城乡就业工作。管理城乡就业组织体系的主要作用有三个:一是解决劳动力转移的非农产业需求问题。通过实行有利于扩大就业的宏观经济政策特别是产业政策,促进农业和非农产业的发展,以扩大就业、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在制定小城镇规划时,将本地区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作为重要内容。二是解决劳动力转移和城乡一体化就业的制度和政策环境问题。清除劳动力转移的制度性障碍,保障劳动者转移后的劳动保障权益,解决“转移得出”和“留得住”的问题。三是解决供求连接问题。关键是要发挥人力资源市场的作用,减少市场信息供求错位,充分利用工资杠杆机制的作用,畅通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的渠道。因此,地方政府应当积极主动引导农业富余劳动力有序向城市异地转移就业;劳动力输出地和输入地人民政府应当互相配合,改善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的环境和条件。 第二,建立覆盖城乡的职业培训体系,为城乡劳动者提升职业技能提供有效服务。主要解决劳动力转移的能力问题,通过教育培训事业的发展,提升劳动力素质和技能,以适应产业的发展和结构的提升。为此,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和引导进城就业的农村劳动者参加技能培训,鼓励各类培训机构为进城就业的农村劳动者提供技能培训,增强其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 第三,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为城乡劳动者就业、再就业、转移就业提供有效服务。政府要培育和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为劳动者就业提供服务。鼓励社会各方面依法开展就业服务活动,加强对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中介服务的指导和监督,逐步完善覆盖城乡的就业服务体系。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及相关设施建设,建立健全人力资源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完善市场信息发布制度。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提供免费的就业服务。 统筹城乡就业的“两个制度”。首先是健全劳动用工管理制度,切实维护城乡劳动者权益。在各类企业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在欠薪高发行业和企业建立工资保证金制度,进一步健全最低工资制度,实行城乡劳动者同工同酬,逐步健全工时、休息、休假等各项基础标准,科学合理地确定劳动定额,强化对企业劳动用工的监督检查。健全劳动监察工作制度,扩大监察覆盖面,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等。 其次是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妥善解决农村劳动者的社会保障问题。将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全部纳入工伤保险范围,确保工伤农民工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建立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解决农民工务工期间住院医疗保障问题。试行低费率、广覆盖、可转移并能够与现行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探索建立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他保障措施相配套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等。 统筹城乡就业应该遵循四项基本原则:一是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解决当前突出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重点放在建立长效机制上;通过全面贯彻落实已有政策,推动制度的创新和转变,以制度创新进一步保证政策的落实。二是配套改革,解决深层次的制度问题。三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大城市与中小城市的重点可能不一样,输出地与输入地也不一样,沿海地区与中西部地区更不一样,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工作重点。四是循序渐进,逐步推进。 统筹城乡就业,要抓好城市就业、农村就业和农村劳动力向城市和非农产业转移就业三方面的工作,三者不可偏废,当前的重点应该逐步转移到农民工的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上。统筹城乡就业,促进农村劳动力稳定转移,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牵涉到各方面的利益,因此不是劳动保障部门一家的事,需要各部门、各方面协同合作,共同推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