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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所组织召开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理论与实践交流会
来源: 作者: 时间:2010/12/08   字体: 【】  【】  【

 

2010125,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研究所在北京组织召开“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理论与实践交流会”,就我国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了交流。来自国家发改委、人社部有关部门负责人和重庆、成都、宝鸡、苏州、珠海等地方政府领导以及人社局负责人、部分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的专家学者等80多人参加了会议。

中国劳动保障科学研究院院长田小宝在致辞中表示,在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目前我国社会保障事业正在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积极推进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同时,在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过程中,也面临的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需要进行深入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这次会议将探讨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发展规律和实践经验,有助于深化理论研究,推动制度创新

社会保障研究所副所长金维刚在主持会议时指出,这次会议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深入探讨我国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突出问题和实践经验,推动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这次会议的召开,将为理论界和实际工作部门之间搭起了一个相互交流的平台,促进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有利于促进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科学发展。

在会上,社会保障研究所原所长何平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郑功成教授、清华大学杨燕绥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郑秉文研究员分别作了专题演讲。陕西省宝鸡市政府戴征社市长和重庆市、成都市、苏州市、珠海市人社局负责人先后在会上介绍了开展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实践经验和主要成效。中国社会科学院王延中研究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贡森研究员、民政部研究所副所长朱勇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李珍教授、中央财经大学褚福灵教授、首都经贸大学吕学静教授等一些专家学者在讨论中就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问题发表了意见和建议。国家发改委就业和收入分配司副司长纪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养老保险司尹志远副司长、医疗保险司李忠副司长、农村社会保险司刘从龙副司长、社保中心党委书记兼副主任皮德海等有关司局负责人也在发言中就有关问题发表了看法。

何平研究员认为,当前统筹城乡社会保障需要重点解决以下五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在保障项目上要比较齐全,要使人人能够享有基本保障。二是待遇水平适度,以有效保障基本生活为原则。三是管理服务健全,能够保证为公民提供方便、快捷、周全的社会保障服务。四是制度能够定型,资金长期平衡,实现可持续。五是保障方式多层次,以满足人民群众更高需求。

郑功成教授认为,城乡统筹应该是我们国家社会发展的必由之路,从成都市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实践情况可以得出以下几点启示:一是城乡统筹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可行的;二是需要自上而下解决;三是城乡统筹要有关键性的制度,关键性的制度主要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社会救助等基本制度安排;四是要有相应的配套改革;五是对市场化、私有化应该保持谨慎审慎,政府一定要承担自己的责任。他强调,社会保险一定要将权利和义务相结合,这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应当把握的一个基本原则。

郑秉文研究员通过国内外社会保障发展的比较,认为在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方面,在横向上要进行整合,尽量减少大制度和小制度的数量;在纵向上要提高统筹层次,缴费型和非缴费型之间的政策也要统筹。

杨燕绥教授从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的供需方面,提出政府应该打造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的新机制,建立网格化、一体化、有限服务外包的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新模式,不断提升社会保障管理服务水平。

作为国务院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城市之一,重庆市把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建设作为城乡统筹的重要内容。据重庆市人社局农保处处长孙志坚介绍,针对经济欠发达,城乡差异大,老职工、退休人员较多,三峡库区问题,重庆市在积极扩大城镇各项社会保险覆盖面同时,加速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优先解决群众最关心的养老保险利益问题,通过出台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和城镇用人单位超龄未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办法,解决了90万征地农转非人员、11万三峡库区淹没农转非移民和近20万城镇用人单位超龄未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问题。

成都市也是国务院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城市。据成都市人社局政研处处长王德平介绍,近年来,成都市大力推进建立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体系,通过创新制度实现城乡社会保障统筹。目前,成都在全面实现社会保险制度城乡全覆盖基础上,围绕逐步缩小城乡社会保障差异,积极消除城乡社会保险制度碎片,实现了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险制度一体化。

地处西部欠发达地区的宝鸡市,早在2007年就开始进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试点,为全国开展新农保试点工作提供了有益的经验。宝鸡市市长戴征社在发言中介绍,宝鸡市全方位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在统筹城乡养老保障体系建设方面,政府通过设立专项资金、为农民留足三产用地和把失地农民纳入统一的失业登记制度和城乡就业服务体系政策,“先保后征”等措施,率先全面推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在实现市级统筹和城乡统筹基础上,建立完善了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整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老龄、残联等相关部门的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资源,初步形成全市统一、共享、覆盖城乡的“三级管理,四级服务”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公共服务网络体系。

珠海市通过多层次的制度安排,在社会保障方面实现城乡居民的全覆盖。珠海市人社局局长闫昊波介绍了珠海的主要做法:一是建立农民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将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由城镇向农村延伸。二是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制度,医疗保险在制度上实现全员覆盖。三是建立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制度,医疗保险在保障项目上实现全覆盖。四是打破户籍壁垒,农村居民享有与城镇居民同等的社会保障权利。五是搭建不同制度之间的连接通道。促进城乡劳动力自由流动。六是完善公共财政制度,将政府投入作为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重要抓手。此外,通过打造统一的工作平台,为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提供服务保障。

苏州市自2008年开始,积极探索就业和社会保障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路径,实行普惠城乡居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及均等的公共服务。据苏州市人社局副局长吴友良介绍,苏州市建立了城乡可衔接的养老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接轨互换制度和城乡一体的医疗救助制度。政策引导农保转城保,实行被征地农民“即征即保”,并在统筹区内实现了社保关系的无障碍转移接续。

回顾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历程,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从无到有、覆盖范围从城镇到农村、从职业人群到城乡居民,包括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在内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基本形成,目前已进入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发展的新阶段。与会代表一致认为,“十二五”时期将是我国统筹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关键时期,要按照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在社会保障方面继续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社会保障研究所供稿)

 

编辑 : 郭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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