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和市企联共同召开现场会,决定在全市30人以下的小型企业和有用工的个体工商户开展推广“百分之百订立劳动合同、百分之百缴纳社会保险费,规范工资支付,规范工时管理”的 “双百双规范”活动,把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向社区、小型企业延伸。
北京市还决定对30人以下的用工单位依托街道、乡镇三方开展创建 “双百双规范”活动,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用工单位,街乡三方可以推荐参加市、区两级的和谐劳动关系单位评审。今后市、区两级三方开展的创建和谐劳动单位活动主要在用工30人以下的用工单位实施。 用工单位除在 “双百双规范”活动中需要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按北京市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外。在规范工资支付上,用工单位还需建立工资支付台账,确立工资支付时间,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工资;支付职工工资不低于全市最低工资标准,按时足额支付加班费。在规范工时管理上,用工单位要建立职工考勤制度,执行标准工时的用人单位每天工作时间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40小时,实行特殊工时制度应当经过行政许可。
北京市各区县将在今年选择一到两个街、乡开展试点工作,到明年全市将全面开展 “双百双规范”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