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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
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报 2009-8-28 作者:杨川 时间:2009/08/31   字体: 【】  【】  【

        日前,陕西省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会议在西安召开。会议传达了省政府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意见》,安排部署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

        据了解,陕西省将全面实施高校毕业生 “个十百”就业见习计划,从今年开始,连续三年,每年组织安排3万名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岗位由省内各所有制企业和事业单位提供。见习的服务对象为陕西省生源、自愿提出见习申请并符合见习岗位条件及专业要求的应届和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毕业生。毕业生可到所在学校或当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申请登记。对于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女性毕业生和残疾人毕业生等,优先安排参加就业见习活动。见习时间为3至6个月,见习期间由省财政给予见习高校毕业生每人每月300元生活补贴,并按见习期限为见习高校毕业生购买每人每月20元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见习单位除为见习生提供基本的工作条件外,可视其见习情况在政府补贴的基础上给予一定的见习补贴。
编辑 : 王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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