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23日,中英项目课题组组长刘学民率4人与英国驻华大使馆刘可女士赴河北省进行了为期两天的工资集体协商机制考察调研活动。期间,课题组认真听取了河北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情况介绍,并与省、市劳动保障厅局领导、企业界人士进行广泛交流,有重点的参观了一些企业,学习了他们创造的实践经验。通过这次调研,初步了解了河北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机制的基本情况和相关信息,在调研的基础上,我们对整个项目的开展也作了进一步的规划。
一、基本情况
1. 全省情况
河北省从1996年开始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1997年选择4户省属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试点,在试点取得初步经验基础上,1998年要求每个设区市选择10户企业开展试点。2001年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面临一些新的形势,省委、省政府领导对做好这项工作做出了明确指示,确定了具体目标,要求加快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工会组织对参与这项工作也表现出了高度的热情和积极性;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条件基本成熟。为此,河北省把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作为工资工作的重点,连续发了几个文件进行工作部署,全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企业由398户迅速增加3100户。2003年以后,河北省加快了国有企业改革步伐,国有企业改制后,在一些企业出现了侵害职工工资权益的问题。为了做好国有企业改制为非国有企业后工资管理方法的衔接,维护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河北省印发了《关于在我省国有改制企业和辅业改制分流后企业全面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通知》,要求国有企业改制为国有非绝对控股企业和辅业改制分流后的企业,改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立起企业工资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机制。
经过十几年来的发展,劳资双方劳动关系更加和谐,劳动争议大大减少,职工工资有所提高。在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中,河北省采取了一些成功的做法和措施,如组织三方代表人员进行培训;组织企业渐进行交流,总结推广不同所有制、不同形式的企业中的优秀案例;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对协商代表的保护等。最为突出的是创造性地建立了工资协商机制指导员制度。指导员队伍由来自于政府、法律界从事工资劳动的人员组成,他们是半职业化的、经过培训发放证书为工资协商机制进行指导协助的人员,为工资集体协商机制起到促进作用。河北省的实践说明,工资集体协商是一种有效形式,它不仅推动职工工资增长,也约束着经营者工资过快增长。此外,企业、工会的理念也较好地适应了企业的发展和市场的需求。
近年来,一方面由于大量企业特别是非国有企业开展了工资集体协商,有些地方还开展了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但缺乏一部法律对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进行规范,另一方面工资集体协商作为企业工资决定的基本形式,当职工提出工资集体协商要求时,也应当有一部法律约束企业不得拒绝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为此,河北省在全国率先通过地方立法出台了《河北省工资集体条例》,较好地规范了这项工作的开展。为了加快推进工资集体协商,最近,省政府要求,加快推进河北省企业职工工资增长速度,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作为促进企业工资增长的主要措施,要求在一两年内普遍推开。
总之,河北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可以归纳为起步于企业自发,扩大于政府推动,规范于法律政策。截止2007年底,河北省经劳动保障部门备案的工资集体企业达到有40000户。河北省引导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主要做法是:
(一)发挥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的作用。
(二)建立指导员制度。
(三)为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提供信息。
(四)不断完善工资集体协商政策体系。
同时,河北省已将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和职工工资增长机制纳入了各级党政工作目标考核体系。今年国有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要达到60%以上、非国有企业达到40%以上,力争用两年的时间在全省各类企业基本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当前,在巩固国有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覆盖面的基础上,以全省7000家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逐家逐户落实时间、落实责任、提出目标,充分利用每年3月份的工资集体协商月行动,积极发挥工会组织和工资协商指导员的作用,鼓励和指导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赋予职工工资决策话语权,逐步替代工效挂钩和工资包干等行政管理办法。企业工会或职工提出工资集体协商要约的,任何企业不得拒绝。当前要把增加职工工资尤其是普通职工工资作为协商的主要内容,对没有确定职工工资增长幅度、达不到工资指导线要求或低于经济效益增长幅度的,劳动保障部门在审查工资协商协议时,要提出明确的审查意见,指导和督促企业增加工资。对当年职工工资达不到工资协议目标要求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向其予以警示,并责令其改正。对连续两年被警示的企业,纳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重点监控对象,实施全方位执法监察。对企业拒绝工资集体协商的,依法予以处罚。另外,河北省还在政策宣传,开展典型引路、加强业务培训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2. 企业情况
我们重点考察了两户企业。
河北省石家庄金鱼涂料集团。始建于1956年,1994年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1995年率先签订集体合同,自2001年开始就签订了第一轮工资集体协商机制,7年来,职工工资每年增长7%到8%。工资集体协商集中在每年年初到3月份之间,事先要和职工进行逐级的反复沟通,拿出一个既定意见后,上职工代表大会进行不记名投票表决。配套的检查体系和举报制度业已建立,并向职代会进行报告。工会是职代会常设机构。集团本着人才不流失的原则,坚持沟通不能顶牛、不能形成对立的做法。此外,相关的劳动关系预警机制已初步成立。
石家庄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目前已被列入河北省六大国企之一。企业于2005年改制为中外合资企业,改制后的变化表现在:硬性指标无条件完成;大规模投资必须按论证完成;审计比较严格;强调以人为本,调动职工积极性。企业为了留住人才,设立核心岗位(直接跟产量挂钩的岗位)津贴及车补、特岗津贴及违约金等制度,并实行职工功效挂钩制度。随着对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实行,企业劳资关系和谐,职工权益得到保障。集体协商流程是:资方和工会协商后制定方案→和职工反复沟通→确定比例→上职工协商小组会议→上职代会签协议(举手表决)→上报市劳动部门备案、监察。其中工资协商小组设3到7人,劳资双方人数对等。监督检查形式有三种:企业内部(一年两次);上报劳动部门备案上年执行情况,据此进行监察;劳动部门召开会议,对各企业进行监察(三年一次)。
二、存在问题
(一)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发展不平衡。河北省目前的状况是,谈判缺乏专业人才,工会基层力量薄弱,制度不健全,在一些企业流于形式,仍然是企业领导说了算。很多民私营企业中工会组织不健全。在不少企业职工不敢谈、不会谈,应该谈什么,怎样谈,仍然是亟待需要解决的问题。此外,劳动力富余,资方占有强势,这也为开展协商工作造成麻烦。
(二)目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需要政府有关部门大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在国有大型企业和一些非国有企业还属于新事物,企业对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认识不一,有不同的看法,有的企业有畏难情绪,政府要加大推动的力度。
(三)支撑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法律法规滞后。劳动法对工资集体协商的规定是选择性条款,缺乏必要的罚则,因此一些企业以此为借口,拒不签订工资集体协议。一些外资公司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更难。河北省虽然对工资集体协商机制有了立法,但出台较早,由于当时认识上的问题,有些规定还不够有力,缺乏较强的操作性。
(四)需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一些企业经营者片面地将劳动法规定的“企业自主决定”理解为企业单方面决定工资,认为如果进行工资集体协商就要加薪,就会提高成本。同时,一些地方领导担心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会吓跑投资者,影响地方投资环境。
三、主要体会
这次调研活动,时间虽然很短,但由于主题明确,准备充分,收获较大,达到了调研的目的。主要体会是:
一是感觉本项目的立项适逢其时。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今年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要推动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建设的要求。今年政府主管部门的工作计划也将这项内容列入了日程。这些大的背景充分说明本项目的立项非常及时,具有较强的前瞻性和现实促进作用,对于推动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机制的建立和促进政府立法有着积极的意义。
二是感觉到开展本项目具有良好的基础。从河北的情况来看,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和企业认识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对于维护职工基本权益、保持社会稳定的重要意义,并且在有条件的企业开展了这项工作。目前尽管发展不平衡,认识也不尽完全一致,在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但可以说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为开展这项工作打下了基础,创造了条件。
三是感觉到建立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机制需要大力加强培训。工资集体协商的政策性和专业性很强,因此要加大培训、指导和服务的力度。要从劳动、工会、企协、企业主管部门或者社会上的专家学者和法律界人士中聘请一批熟悉法律、懂得政策、精通业务、善于协商的人员担任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使其真正承担起政策咨询、法律援助、文本推荐或者作为上级工会代表直接参与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等任务。当前在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机制过程中,对政府主管部门、企业经营者和工会有关人员开展培训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通过培训,重点解决思想认识和双方不会谈、不敢谈、谈什么的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设想
一是将河北省作为本项目的联系点,同时确定两户尚未开展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机制的企业为试点企业。河北省开展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工作起步较早,本项目将河北省作为联系点通过经常深入河北进行调研,及时总结和分析河北省的经验和做法,有利于推动这项工作的开展,也能够为其他试点地区和企业起到示范效应。
二是在调研的基础上确定试点企业。除河北省外,拟选择一两个省再进行一次深入调研,全面了解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机制的有关情况,经过综合评估和分析,确定两户不同类别的企业作为本项目的试点企业。
三是举办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机制的培训班。初步商定,拟在9月份到河北举办一期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机制方面的培训班。邀请国内外有关专家就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协商技巧、要约程序、相关法律等开展培训,并请有关搞得好的企业介绍经验,时间3至4天,参加人员以河北联系点为主,同时吸收其他地区主管部门、企业、工会的人员,总人数控制在100人以内。
四是考虑到本项目刚进入正式实施阶段,项目原定计划和具体实施步骤有些需要进行适当调整,但总体框架不作较大变动,只是时间进度有些可能要推后,特别是出访考察活动要调整,原定的专家会议也需要在整个调研活动结束后再进行充分论证。课题组将随时与英方保持联系,共同推动本项目的顺利进行。
课题组:刘学民 劳动保障科学研究院党委书记
王俊舫 劳动保障科学研究院 处长
王 霞 劳动工资研究所 处长
段宜敏 劳动保障科学研究院 干部
英 方:刘 可 英国驻华使馆项目经理
执笔人:段宜敏
2008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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