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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合共生“谐”手同心

“和”合共生“谐”手同心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健全劳动法律法规,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今年,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发布《关于推进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的意见》,规划了未来五年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工作原则,从创建内容、创建标准、评价机制等方面做出明确部署和安排,为构建中国式现代化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指明了方向。近年来,各地人社部门积极采取措施,推动加强三方机制建设。在此方面,我国取得了哪些成就?下一步如何继续推进三方机制建设,促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此,日前,《中国劳动保障报》记者采访了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劳动和社会保障法治研究室主任王文珍研究员等有关专家。现将王文珍研究员主要观点摘编如下。
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维护社会稳定
记者:近年来,我国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取得了哪些成就?对促进和谐劳动关系构建有怎样的意义?
王文珍:
我国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的建立始自上个世纪九十年代。经过三十多年发展,三方机制已经成为中国特色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在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过程中,各地着力推进三方机制建设、发挥三方机制功能,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组织建设不断进展。迄今为止,县级以上普遍建立,部分地区已经延伸到乡镇(街道)和工业园区。此外,海洋运输、家政等行业也建立了行业性三方协调机制。二是协商事项不断丰富。从参与劳动政策法规制定实施、推动集体协商与签订集体合同、协调处理重大劳动争议和群体性事件,到开展劳动关系预测预警、提供劳动关系公共服务、组织和谐劳动关系创建表彰等,三方机制的作用空间日渐扩大。三是影响力不断增强。由政府分管领导担任负责人、将外企协会等相关团体吸纳为成员单位、从三方协商向三方联合调研前移、邀请政府相关部门参与关联议题的协商讨论,诸如此类的地方创新实践大大提高了三方机制的权威性和代表性。四是机制运行不断完善。越来越多的地方开始注重自身的规范化建设,三方机制正在常态化、制度化。五是经费保障不断加强,很多地区已经将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为三方机制的运行提供了有力保证。三方机制的发展、完善在保障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推动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创新工作机制强化就业优先
记者: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健全就业促进机制,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近年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对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发挥了怎样的作用?
王文珍:
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在落实就业优先政策、促进高质量就业方面同样发挥了重要作用。比如,在新冠疫情防控期间指导企业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推动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文件的出台;参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制定和实施;要求企业做好极端天气下的劳动者权益保障;指引企业做好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和消除性骚扰制度建设,等。
记者:互联网的发展,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带来了工作方式和手段的变革。近年来,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中,互联网发挥了哪些作用?
王文珍:
一是提高了协商前信息掌握的全面性,通过便捷的数据采集、共享和比对,为有效开展协商夯实基础;二是提高了协商的及时性,借助远程视频等手段,可以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及时开展协商;三是提升了协商的前瞻性,利用大数据资源开展劳动关系预测预警,将劳动关系矛盾化解在源头。
记者:在劳动关系方面,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的新任务新要求。目前,在灵活就业劳动者享受基本劳动权利方面,还存在哪些不足?相关部门应该如何发力,为他们补齐权益短板?
王文珍:
灵活就业群体权益保障不足突出表现在职业安全风险高、收入不稳定、部分从业者工作时间过长、社会保障缺失、民主参与不足、职业发展出口不畅等方面。灵活就业群体构成复杂,除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还有个体从业者、小时工、劳务外包人员等,需要分类施策。关于目前最受关注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问题,2021年人社部等八部门发布了《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其中对补齐权益短板和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做了明确规定。当下的任务是做好意见的贯彻落实,在评估实施效果的基础上加快法治化、上升为法律。
拓展三方机制职能促进合作共赢
记者:接下来,就继续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中发挥作用、促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助力稳就业保就业,应该从哪些方向发力?
王文珍:
一是进一步提高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的地位。应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要求,明确由同级人民政府领导担任三方机制负责人。扩大三方机制办事机构实体化试点,加强人员、经费保障。二是进一步扩大三方机制的代表性。在讨论涉及特定行业或者群体的事宜时,特邀相关企业组织和劳动者代表参与协商。三是进一步拓展三方机制的职能。积极参与相关经济和社会政策法律的制定,就重点立法和政策开展就业和劳动关系影响评估;加强劳动关系形势研判和预警预测,坚持预防为主;强化调查研究职能,联合有关机构和专家开展专题调研和重点课题研究。四是进一步借力现代科学技术。五是进一步完善三方机制工作制度和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