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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新发展理念推动劳动关系高质量发展

时间:2023-05-22 浏览量:706
以新发展理念推动劳动关系高质量发展
副标题:---
作者:崔艳
发表时间:2023-05-22
成果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报
成果描述:---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健全劳动法律法规,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经济发展的机遇和挑战发生新变化,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提升劳动关系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是构建劳动关系高质量发展的实践要求。


贯彻创新发展理念推进制度机制创新


要加强理论创新,按照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探索和把握新时代劳动关系发展变化规律,创新和发展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理论。要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聚焦依法保障平等就业权等,创新升级劳动法律体系,跟进女职工等重点群体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积极拓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护新路径。

要加强政策梳理,协调统一部门间、地区间政策差异。加强顶层设计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全面梳理和规范各部门、各地区出台的劳动关系领域政策文件,更好把法治优势转化为劳动关系治理效能。


贯彻协调发展理念协同各方利益


要统筹协调企业和劳动者双方利益。适应劳动力市场变化,重视女职工、超龄劳动者等重点群体劳动权益保障,动态调整有关政策措施,深入推进集体协商等协调劳动关系机制建设,更好平衡双方利益。进一步加强企业民主管理,针对不同所有制、不同规模企业特点,探索实行协商会、恳谈会等民主协商方式,解决职工利益和诉求。

要创新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夯实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基础,引导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实体化运行,推动三方机制向工业园区、街道(乡镇)、新业态领域延伸。完善集体协商机制,重点推进行业性集体协商,巩固建制率,提升协商质量,推动基础扎实、条件成熟的行业普遍建立集体协商制度,培育集体协商示范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建立集体协商工作评价体系,客观准确评价集体协商工作效果。

要拓宽社会协同路径,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政府购买服务、搭建行业平台等形式,推动更多群团组织、行业协会(商会)等参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充分发挥劳动关系联动作用,不定期开展劳动关系风险排查。


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打造和谐劳动关系治理生态


要加强企业社会责任。引导企业建立以人为本的新型劳动用工制度,严格劳动合同管理,改善劳动条件,健全安全生产控制体系,优化人力资源配置,理顺收入分配机制,依法处理劳动争议,积极尝试和推进合作型的劳动关系,强化职工对企业管理的民主参与,真正做到企业与职工共命运。

要加强数字化治理。加强劳动关系治理数字化建设,以数字赋能劳动关系基层治理,运用信息化技术整合劳动关系各项业务流程,并全面对接当地的智慧城市、智慧社区建设,有效提升劳动关系治理水平和效能。

要积极探索媒体参与劳动关系治理新路径。建立健全政府部门与新闻媒体间的信息交互机制,形成“多元一体”治理格局,同时鼓励媒体提升专业性,秉持不“失语”、不“乱语”的基本原则,促进不同利益主体之间关系的协调与动态稳定。


贯彻开放发展理念增强合作共赢本领


要深入探索“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随着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合作不断深化,面临的海外劳动纠纷也逐渐复杂化。一方面,有关政府部门和企业应当充分了解目标国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注重劳动关系合规管理。既要严格遵守投资所在国劳动法律规范和各项劳工标准,也要尊重由当地民族文化传统所形成的管理惯例和公序良俗。同时注重在企业管理中加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的理念和做法。另一方面,借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劳动关系协调模式的有益经验,如吸取俄罗斯、阿联酋等国将劳动争议分为个体和集体的解决模式的思路,针对我国不同类型的企业,采取不同的协调模式。对于已经有国有参与的国企采取劳动关系双方集体协商的制度,对于民营企业、外资企业采取三方协调制度。

要探索区域性和谐劳动关系高质量发展改革创新做法,全面推广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实践经验,推进劳动关系领域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改革,促进广大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全面发展,推动建立法治完备、治理有效、劳企双赢的更高质量的和谐劳动关系,助力推动区域重大战略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


贯彻共享发展理念扎实推进共同富裕


要积极推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发展与和谐劳动关系构建互促共进。围绕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促进实现共同富裕等要求,积极推进产业链供应链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探索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发展的做法和经验。要创新完善企业工资收入宏观调控机制,创新高技能人才薪酬分配、科技人才薪酬激励等政策措施,健全劳动者工资决定、合理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健全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等,促进实现共同富裕。


要推动部门间、区域间高效协同治理。健全完善人社部门与各有关部门的劳动关系协同治理机制,加强劳动关系与就业、社保以及工商、税务等有关数据互联互通和业务间纵向联动、横向协同,打破信息壁垒,构筑良好的劳动关系治理生态系统。探索健全跨区域劳动争议案件协同处理机制,创新跨地区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协查机制,建立区域劳动保障诚信体系协同共享机制,健全跨区域突发事件联合应急处置机制,共同防范化解区域重大劳动关系风险矛盾。


要持续加快信息共建共享。加强各地劳动关系工作基层基础建设协同,发挥各地资源优势互补,健全劳动关系工作交流沟通平台、劳动关系公共服务平台、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信息共享平台,推进各地劳动关系工作信息化智慧化协同发展。加强劳动关系与就业促进、社会保障、人力资源服务和人才服务、职业培训等领域信息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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