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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来保障 “调”出幸福

主持人:本报记者杨勤
嘉宾: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社厅党组成员、社保局局长 李明
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研究员 李娟
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是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重要组成部分
记者: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健全基本养老保险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如何看待和理解这一提法?
李明:社会保障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公平、增进人民福祉的基本制度保障,发挥着民生保障安全网、收入分配调节器、经济运行减震器的作用,是治国安邦的大问题。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健全基本养老保险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就是要强化社会保障互助共济功能,充分发挥社会保障作为收入分配调节器的重要作用,实现制度体系更加完备、适龄人员应保尽保、待遇水平稳步提高、基金监管安全规范、服务保障精细高效的目标,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通过不断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持续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统筹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守住社保基金安全底线,织密扎牢社会保障安全网,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李娟:第一,体现了国家十分重视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人民福祉。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社会保障体系是人民生活的安全网和社会运行的稳定器。”目前,全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已达10.4亿人,健全基本养老保险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涉及到全体参保人的切身利益。调整养老金更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措施,体现了党中央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第二,当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在运行中遇到了一些问题和挑战,受经济新常态、新冠肺炎疫情、人口老龄化加剧等综合影响,基金收入增长放缓、支出增长加快造成基金支付压力,部分地区养老保险基金缺口较大。如何保障制度可持续发展?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健全基本养老保险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为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指明了方向,也明确了任务要求。第三,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大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的调节力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调整机制也是适应国家着力调节收入分配、规范收入分配秩序的应有之义。
现有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提升退休人员幸福感
记者:目前,我们国家和地方基本养老保险筹资和待遇调整工作推进情况如何?近年来发生了哪些显著变化?
李娟:我国基本养老保险按职工和居民分设,两项制度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存在较大差异。职工养老保险实行统账结合模式,近年来为纾解企业困难、推动企业复工复产、稳定和扩大就业,国家和地方都出台了阶段性减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政策措施。待遇调整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模式,实现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办法统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方式,建立城乡居保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由中央确定全国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地方结合实际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65岁及以上参保居民适当倾斜,对长期缴费、超过最低缴费年限的加发年限基础养老金。
近年来,为改变社会保险缴费负担偏重、地区不平衡的状况,国家打出了改革完善筹资机制的组合拳。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逐步统一各地企业养老保险费率;调整社保缴费基数,扩大社会平均工资统计范围,降低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门槛;建立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金制度;划拨国有资本充实养老保险基金,等等。待遇调整方面:一是养老金水平稳步提高,保障能力不断增强。2016年起,国家多次统一安排、同步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二是养老金调整比例有所下调,由之前的10%下降到今年的4%,这与我国进入经济新常态、制度偿付能力和人口结构变化相关,体现了养老金调整与经济发展水平的适应性。三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后,中央多次提高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很多地方在国家标准上提高基础养老金,改善了城乡居民的老年生活。
李明:宁夏已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合理调整机制,连续18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7次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9次调整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水平。同时,实施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五年提标计划,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平均标准达到244元,企业职工人均养老金达到3526元,较2018年分别增长27%、21.4%。待遇水平稳步提高,退休人员幸福感、获得感不断提升。
记者:在基本养老保险筹资和待遇调整方面,健全和完善机制的重点是什么?
李娟:重点是建立与经济发展相适应、各方筹资责任分担均衡、待遇水平适度、待遇调整以筹资能力可支撑为前提、确保制度可持续发展的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主要举措包括:完善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政策,强化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依法征缴,避免虚报缴费基数或缴费人数、少缴漏缴养老保险费;探索适应新业态从业人员的参保缴费模式;逐步提高最低缴费年限。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筹资机制,逐步提高最低缴费档次标准,提高个人缴费水平;缴费补贴与个人缴费标准调整协调考虑,建立多缴多补、长缴多补的激励机制等。建立保障水平适度、激励约束有效、筹资权责清晰的基本养老金自动调整机制,设置科学的调待触发机制及调整依据,统筹考虑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居民收入增长)、物价变动、基金承受能力、人口结构等因素,合理确定调整幅度。
李明:宁夏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调整方面,主要采取建立机制、压实责任、稳步调整等措施,基本实现了人员应保尽保、待遇稳步提高的目标。一是建立机制连续调。自2011年建立“一制十二档”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以来,调整优化缴费档次,建立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和连续调整机制。二是压实责任同步调。建立了各市、县(区)政府筹资和责任分担机制,各级政府在中央和自治区调增的基础上均分别提高了本地基础养老金,形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责任分担、基础养老金资金结构多元的格局。三是多措并举稳步调。健全完善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缴费动态调整机制,鼓励城乡居民通过高缴费、长缴费来增加个人账户积累和养老金水平。将12个缴费档次优化调整为6个,并将最高缴费档次提升至3000元、最低缴费档次由100元调整为200元。同时,允许参保人员在同一年度内多次缴费,对自主选择高档次缴费的政府代缴费人员,代缴费直接计入个人账户。随着城乡居民收入持续增长、参保意识不断提高,选择高档次缴费的人员越来越多,个人账户养老金也越来越高。
不断完善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促进养老保险制度稳健运行
记者:为增加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在基本养老保险筹资渠道上,有哪些值得探索的方式或做法?
李娟:继续加大各级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的投入;稳步推进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实现基金保值增值;推进国有资本划转充实社保基金,做大做强全国社保基金;通过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公益组织、企业和个人捐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是政府主导的基础保障层次,立足保基本、适度保障,为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养老保障需求,应促进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发展,助推第二、第三支柱发展。
李明:近年来,宁夏主要通过“开源节流”的方式拓宽养老保险筹资渠道,不断增强社保基金支撑能力。
在“开源”方面,继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自主创业人员参保为重点,开展专项行动。建立大数据分析平台和定期分析报告制度,推进多部门联合,加强新就业、新参保人员信息资源管理与共享。理顺各经办审核环节,确保各项工作公开透明、有序高效推进。根据经济发展状况,适时实施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和缓缴社保费政策,为企业减轻负担。加强与工商、税务部门配合,通过工商年检,促进个体私营企业按时参保缴费,做好单位拖欠社会保险费的基金催缴工作。加强宣传,提升公众对养老保险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认知。划转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险基金。将结存部分基金委托投资运营。
在“节流”方面,积极协调税务、劳动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协同配合,齐抓共管,形成行政监管、专业监管、内部监管和社会监管四位一体的监管机制。强化基金征缴,完善基金预算绩效考核,严格基金预算管理,对基金的运行实现全过程的监管,定期向社会公布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行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待遇稽核及退休认证工作,采取社区认证、人户查访、微信认证等方式进行认证,杜绝欺诈冒领现象。强化基金运行分析和精算分析,预测收支压力,加强预警和风险调控,切实增强基金管理的整体效果,有效维护基金预决算的权威性,确保社会保险制度稳健运行。